根据《佛山市交通局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佛交〔2008〕5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公路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965号)的有关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于2012年12月对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建设单位的公路项目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造价监督检查,对其中六个已完工通车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基建程序批复情况、工程变更和合同外补偿情况、结决算预估造价及进展情况和六个在建项目的基建程序批复情况、工程施工招投标下浮率情况、工程变更及合同外补偿情况、工程造价预估情况以及各检查项目的工程材料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在分析原因后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并要求各建设单位对未抽查的项目一并自查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共发出报告8份,检查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和合同外补偿情况,检查针对如变更批复滞后、重大设计变更和合同外补偿未按要求上报审批、变更原因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变更基础资料收集不完善、个别费用列项不准确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积极查找原因,理顺审批程序,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划分各参建单位的责任和内部审查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较大、重大设计变更,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批制度,并注意变更基础资料的及时收集。本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监管,规范了各参建单位的造价管理行为,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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