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我省公路建设持续发展,发挥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先行作用,进一步规范跨江、跨海(湾)、连岛工程造价管理,科学合理控制沿海特大型桥梁工程投资,把握海上自然环境和离岸环境下的特大型桥梁工程的施工工法、工效和材料消耗水平,丰富和完善我省公路定额标准,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牵头,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沿海桥梁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厅基建管理处和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反馈,以便修订时参考。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陈红,电话:020-83730927;
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易万中,电话:020-83731195。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