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职水发〔2015〕6号),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已公布。现资格证书已寄到我站,请通过人员从即日起于办公时间到我站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若委托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若单位统一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凭经办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广州市白云路83号11楼信息科。
联系人和电话:杨工,020-83731060。
附件:关于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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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