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18日(周三)上午10:00—12:00
地点:白云路83号22楼会议室
二、笔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到场及随意离开考场或缺考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试内容。
3.除必要的笔(及2B铅笔)、简单功能计算器外,严禁将任何资料带入考场,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关闭。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4.考生开始答题前,要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页码是否连续等质量问题,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开始答题前,考生需按要求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开考铃声响,开始答题。
6.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7.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8.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三、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监考人员要求其退出考场。
2.考生在同一场次的考试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取消考试资成绩:
(1)考生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2)用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有关考试内容信息;
(3)答题时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题结果者;
(4)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
(5)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
案;
4.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1)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2)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者;
(3)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4)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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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与28365365打不开综合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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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打不开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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