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厅“三抓一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继续紧紧围绕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着力于服务交通建设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单位为目标,努力拼搏、团结奋进。
一、造价文件审查工作
1、推行站内造价审查限时办结,对造价文件审查质量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提高造价文件审查质量和效率。
2、坚持对送审的造价文件及编制单位进行评分排序,进一步完善评分办法,将造价文件及编制单位的评分结果纳入厅诚信体系。
二、定额管理工作
3、对部2016年拟发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进行测算;
4、完成湖北省公路工程人工单价与规费费率等的调研、测算和发布;
5、对部拟发布的新估算指标进行测算;
6、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定额的推行与宣贯;
7、根据已收集的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定额基础资料,在进一步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力争在年内编制完成《湖北省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养护定额》;
8、协助省公路局启动湖北省普通公路的养护定额的调研及编制工作;
9、协助省港航局完成汉江航道的养护指标的调研及编制工作;
10、开展补充定额编制培训,指导、鼓励、帮助联络员及业主、施工单位有针对性开展补充定额的编制。对经验收合格的补充定额,及时予以发布;
三、造价信息化工作
11、加强《湖北省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平台系统》的运行管理与后台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12、定时定期深入各地市洲开展材料价格信息的实地调研工作,增加平台中材料种类,坚持每月发布一期材料价格信息;
13、开展造价信息化工作研究,今年拟编制标准化的设计文件工程量表格,报请厅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为造价信息化工作奠定基础。
四、调研工作及制度建设
14、开展新定额省内补充规定的调研,在省内调研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到邻近省份进行调研,保证我省补充规定有关费用标准符合我省实际并与邻近省份规定相协调;
15、开展造价信息化、标准化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到兄弟省份学习其先进经验和思路;
16、开展造价行业执法调研,学习兄弟单位的工作经验,加强站内执法人员的培训,探索规范的执法程序,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为造价执法常态化奠定基础;
17、加强对在建或已建项目造价费用组成的实际调研。加强项目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18、结合部拟出台的公路造价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我省实施细则及其他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州交通造价管理工作的指导;
五、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工作
19、深入开展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抓一促”、创建“红旗党支部”等活动为抓手,带领站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我站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推进我省交通造价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20、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问责年”的要求,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纪律规矩、履职尽责问责。
2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清理和完善站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控,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上无例外,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性模式。
22、以“曹传林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平台,着眼于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打造和谐团队。结合造价全过程监管、定额编制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促进我省交通造价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