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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交通造价

[吉林]深化造价管理改革 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日期: 2016年04月28日 15:18 文章来源: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 浏览次数:[ ]

为做好“一个意见”和“八个制度”(《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计价行为督查办法》等八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420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建设投资造价管理制度宣贯工作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孟昕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张骞主持会议。

会议以“投资造价管理体系”为主线,对“一个意见”和“八个制度”所涉及的管理各方职责与要求进行讲解;以“投资造价审批制约机制”为主线,针对“一个意见”和“八个制度”所涉及的审批工作流程、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履行程序等进行详细解读。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厅有关处(室)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从业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孟昕指出,“一个意见”和“八个制度”明确了交通建设投资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事项和监督管理措施,界定了参与单位的管控职责,目的是强化监管实效、规范计价行为和市场秩序,努力实现精细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合法、合规地实施工程计价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理顺并健全体制机制,化解管控过程中的弊端。二是要深刻认识投资造价管理体系与机制的关键作用。各级造价管理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资决策、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强化投资精细化管控提供支撑和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参建单位,要清晰“投资造价管理体系”的各方职责内容,掌握“投资造价审批制约机制”的程序和义务,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要以高度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体现担当精神,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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